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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水務局、市發展和改革局、市財政局、市農業局、市國土資源局:
你們《關于要求審批〈茂名市縣級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規劃〉的請示》(茂水〔2007〕57號)收悉。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,函復如下:
一、原則同意你們上報的茂名市縣級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規劃,請盡快按規定程序上報。
二、規劃經批準后,各級水務部門要認真抓落實,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加以完善和調整,確保規劃與我市近期、中期水利建設項目相結合,特別要與高州灌區的改造項目相結合,改變我市農業灌溉資源浪費的現狀,通過不斷完善現代化水利建設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。
三、各地要通過各種途徑加強規劃的宣傳工作,讓全社會廣泛了解規劃的基本內容,確保按規劃建設項目,使規劃真正落到實處。
四、各有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規劃的實施,在技術上加強對各縣(市、區)的指導和支持。
二OO八年一月九日
主題詞:計劃 規劃 水利 函
抄 送: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。
主辦: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承辦:茂名市信息中心
內容及技術支持:南方新聞網
粵ICP備05085994號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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