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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州市人民政府:
你們《關于舉辦2008年迎春焰火煙花晚會的請示》(高府〔2008〕1號)收悉。經市政府領導研究,同意你們舉辦2008年春節焰火煙花晚會,由你們按規定將有關資料報市公安局核批。
二○○八年二月一日
主題詞:公安 危險品 函
抄送:市公安局。
主辦: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承辦:茂名市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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