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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原文: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《茂名市2020年“違法建設治理攻堅年”行動方案》的通知
一、《行動方案》制定背景
近年來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視違法建設治理工作。省主要領導對違法建設治理工作作出指示批示,要求打好我省違法建設治理攻堅仗,并印發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打好違法建設治理攻堅仗的指導意見》,省政府分管領導主持會議專題研究我省違法建設治理工作布置落實。近年來,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,市主要領導多次部署“兩違”治理工作,按照“嚴控增量、消化存量、疏堵結合、綜合施策”的總體思路,落實屬地管理職責,摸清違法建設底數,完善長效管控機制,強化聯合聯動,強化輿論監督,使我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更加規范有序。
為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大打擊力度,市委、市政府決定將2020年定為“違法建設治理攻堅年”。為保障工作順利開展,結合我市實際,特制定《茂名市2020年“違法建設治理攻堅年”行動方案》。經市政府審議通過后,于2020年6月22日由市政府正式印發實施。
二、《行動方案》制定原則
《行動方案》的制定堅持以下原則:一是堅決遏制新增,逐步消化存量。堅持對新增違法建設“零容忍”,發現一起、拆除一起。健全完善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,逐步有序加快消化存量違法建設。二是堅持依法行政,規范治理程序。堅持完善立法、嚴格執法、強化司法、全民普法,不斷提升違法建設治理的法治化、規范化水平。三是堅持公平公正,維護社會穩定。對違法建設一查到底,確保公平公正。堅持“開前門、堵后門”,及時疏導群眾合理報建需求。四是壓實屬地責任,推動社會共治。突出屬地政府主體責任,確保嚴格履職。堅持黨建引領、政府監管、行業約束與基層自治相結合,推動形成社會共治工作格局。
三、工作目標
努力實現新增違法建設零增長。從今年5月份起,對新增違法建設露頭就打,決不允許形成新增違法事實。堅決超額完成2020年違法建設治理目標任務95.91萬平方米。
四、主要內容
《行動方案》包括建立健全控違拆違工作機制、全面摸清違法建設底數、開展拆除典型違建案例行動、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和農房建設秩序、規范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共5方面14條措施。主要內容包括:
第一,建立健全控違拆違工作機制。明確要建立違法建設源頭治理工作機制,落實網格化管理,做到“劃片到人、責任到人”,并實行首查負責制和案件移送制。同時,制定分類認定處置辦法和政策,采取“依法拆除、依法沒收、限期整改、補辦證照”等措施,對存量違法建設進行分類處置。
第二,全面摸清違法建設底數。建立全市違法建設治理信息平臺,開展違法建設普查行動,全面摸清全市違法建設底數,充分利用“房地一體”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和登記發證的有利時機,全面、準確排查各類違法建設行為,推動建立全市違法建設治理“一本賬”。
第三,明確重點治理對象。明確將占用耕地、基本農田和大面積占用其他農業用地的違法建設;在重點建設區域和重點建設項目的違法建設,占用河道、交通主次干道控制區內的違法建設;一戶多宅的違法建設;嚴重超高層、超面積以及違建面積超過合法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違法建設;城鎮居民違法購買或租賃農村土地建住宅的違法建設。2020年5月起頂風搶建的違法建設作為優先予以整治。同時,加大宣傳力度,集中開展主題宣傳活動,廣泛宣傳城鄉規劃等相關法律法規、政策文件及制止違法用地、違法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進一步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知法守法意識。
第四,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和農房建設秩序。主要針對一些村莊原有規劃脫離實際、難以實施的突出問題,組織開展村莊規劃編制“回頭看”行動,修改完善與提升村莊規劃水平,增強其前瞻性和可操作性。加快暢通宅基地申請和農房報建渠道,簡化審批流程,提高審批效率,優化審批服務。
第五,規范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。制定源頭監管措施,強化發證管理,對新建商品房違法建設綜合治理,做到整改到位、處罰到位、拆除到位,堅決堵死違建之風。并強化物業管理,加強對樓盤業主裝修的監管。同時,制定出臺物業公司管理規定等制度,規范物業公司管理責任和業主裝修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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